|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滕州市小苏河、小魏河张汪镇段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已经由枣庄市·滕州市备案,招标人为滕州市张汪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滕州市小苏河、小魏河张汪镇段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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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滕州市张汪镇驻地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包括项目的勘查测绘、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质保、项目移交等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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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3、本标包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 2 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有良好的安全记录;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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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 09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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