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如接受联合投标,按下列条款执行:
1 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声明。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确定牵头人,将联合协议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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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3月6日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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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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