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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2024年燃煤运输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日期:2024-02-27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2024年燃煤运输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概况: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燃煤运输服务。
2.3 招标范围:为确保厂内2024年度发电及供热的原煤供应,将厂内采购的原煤由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港散杂货码头公司)或沈阳铁路局大连货运中心金州物流基地通过汽车运输至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2.5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2.6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以在有效期内参加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2024年燃煤运输服务项目的投标。
2.7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2024年燃煤运输服务招标标段包1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具备煤炭汽车运输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业绩内容证明页)。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和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05日17时00分止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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