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4年南北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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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4年南北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2-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XM001 项目名称###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4年南北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现有职工500余人,为解决单位2个办公区干警及其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委托**富的餐饮服务企业###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干警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每日早、中、晚三次工作餐、临时加班餐、临时送餐等服务并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服务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模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的,所属行业为:(十)餐饮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投标文件中须提交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通过“****网站及“中****网”(********)等渠道查询磋商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提供)(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依据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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