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9-510623-04-01-374687】FGQB-037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德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德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2本招标项目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9-510623-04-01-374687】FGQB-037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中江县城区内及乡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中江县城区内及中江县各乡镇上选定点位内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单个快充充电 桩功率为 60kW,单个慢充充电桩功率为 7kW。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
2.3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75日历天
2.6 招标控制价: 8830500.37元
2.7 合同发包价: 合同发包价等于招标控制价: 以招标控制价(财评价)为基础下浮7%
2.8 质量标准: 达到设计要求,且一次性达到现行《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2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合格标准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质量验收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 资质。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3本次资格审查 接受 联合体资格审查。 联合体申请资格审查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3)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同等约束力。 。
3.4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5. 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2月28 日 00时00分00秒至 2024 年03月20日 09时30分00秒,(请登录)报名。
1.1本招标项目 中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9-510623-04-01-374687】FGQB-037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德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德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2本招标项目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9-510623-04-01-374687】FGQB-037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中江县城区内及乡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中江县城区内及中江县各乡镇上选定点位内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单个快充充电 桩功率为 60kW,单个慢充充电桩功率为 7kW。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
2.3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75日历天
2.6 招标控制价: 8830500.37元
2.7 合同发包价: 合同发包价等于招标控制价: 以招标控制价(财评价)为基础下浮7%
2.8 质量标准: 达到设计要求,且一次性达到现行《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2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合格标准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质量验收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 资质。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3本次资格审查 接受 联合体资格审查。 联合体申请资格审查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3)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同等约束力。 。
3.4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5. 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2月28 日 00时00分00秒至 2024 年03月20日 09时30分00秒,(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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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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