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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直属库粮食文化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7 收藏项目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直属库粮食文化馆项目 (项目名称)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直属库粮食文化馆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直属库粮食文化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直属库粮食文化馆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直属库,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直属库;
2.2.工程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800m2,招标控制价321135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全装修,其中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层、PVC地胶饰面、防静电活动地板;天棚:铝方通吊顶、石膏板吊顶、无机涂料;墙面:墙面装饰板、无机涂料、木门、金属门、隔墙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1135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中标单位不得发生违规转包、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2月    27日至 2024 年3月4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自带现金,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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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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