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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阳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固镇县谷阳城遗址公园、津浦铁路遗址等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3 收藏项目

固镇县阳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固镇县谷阳城遗址公园、津浦铁路遗址等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编号:HZY-2024-CG004
1.2招标项目名称:固镇县谷阳城遗址公园、津浦铁路遗址等物业服务项目
1.3招标人:固镇县阳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采购预算:168万元年
1.6采购内容:对谷阳城遗址公园及停车场、津浦铁路遗址等进行保洁、秩序维护、综合维修(零星维修)、迎检会务接待等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服务期:一年(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最多可续签2年)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企业要求

(1)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2 项目负责人(主管)要求

(1)资格: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3.1.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③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⑤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
(2)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投标,被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在任何区域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蚌埠市推进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实施意见》(蚌人社发〔2017〕24号)规定的被限制投标的情形;不存在《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因联合惩戒被限制或暂停投标情形。
(4)投标人的不良行为,不影响其子公司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所属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所属分公司的不良行为,其后果由投标人依法承担。
注: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3日17:00止。
4.2采购文件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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