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66万亩灌区整合维修提升项目已由翁牛特旗人民政府以翁政纪字〔2022〕1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赤峰龙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测量)、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66万亩灌区整合维修提升项目(海拉苏灌区)勘察(测量)、设计;
2.2 建设地点:赤峰市翁牛特旗;
2.3 勘察设计费:91.1727万元;
2.4 建设规模:现有管理房、渠首、干渠闸桥等建筑物共计205座,灌溉渠道长度约200公里,有效灌溉面积25.52万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表和工程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及与之配套的相关勘察(测量)、设计、现场服务等工作;
2.6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交勘察(测量)、设计成果,同时勘察(测量)及设计成果审查合格;
2.7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利行业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合格成果资料,保证有关图通过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灌溉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2月27日17时30分至2024年03月03日17时30分(请登录)下载;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66万亩灌区整合维修提升项目已由翁牛特旗人民政府以翁政纪字〔2022〕1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赤峰龙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测量)、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66万亩灌区整合维修提升项目(海拉苏灌区)勘察(测量)、设计;
2.2 建设地点:赤峰市翁牛特旗;
2.3 勘察设计费:91.1727万元;
2.4 建设规模:现有管理房、渠首、干渠闸桥等建筑物共计205座,灌溉渠道长度约200公里,有效灌溉面积25.52万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表和工程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及与之配套的相关勘察(测量)、设计、现场服务等工作;
2.6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交勘察(测量)、设计成果,同时勘察(测量)及设计成果审查合格;
2.7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利行业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合格成果资料,保证有关图通过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灌溉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2月27日17时30分至2024年03月03日17时30分(请登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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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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