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天然气气质及干线清出物、采出水组份化验分析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使用2024年第三采气厂油气生产操作成本,对第三采气厂17个天然气贸易交接站点商品气及七座处理厂集气干线天然气气质检测、自营区块12个集气站及10口单井天然气组份检测、集输气管网开展干线清管液及清出物化验检测、七座处理厂采出水组份化验检测。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估算金额165万元(不含税),需要1家服务商,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计划每季度对第三采气厂17个贸易交接点商品气进行气质检测一次,异常情况加密检测,并依据GB17820-2018天然气标准出具检定报告,共计检测68次。具体检测项目为天然气高位发热量、总硫、硫化氢、二氧化碳、氦气、氢气、甲烷、乙烷、乙烯、丙烷、丙烯、氧气、异丁烷、氮气、正丁烷、一氧化碳、异戊烷、正戊烷、丙炔、C6+、总烃、体积低位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水露点、C6、C7、C8、C9、C10、C11、C12、C13、C14、C15、C16、正己烷、沃泊指数、甲基环戊烷、环己烷、苯、庚烷、甲基环己烷、甲苯、辛烷、乙苯、壬烷、癸烷、十一烷、十二烷以上等50个项目,硫化氢含量检测为现场滴定,具体取样地点见附件一。
(2)计划对第三采气厂七座处理厂部分集气干线原料气及配气区产品气30个取样点开展天然气组份检测,分别于6月、12月前后各开展1次,共计检测60次。具体检测项目为氦气、氢气、二氧化碳、氮气、硫化氢、甲烷、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水含量、C6、C7、C8、C9、C10、C11、甲基环戊烷、环己烷、苯、甲基环己烷、甲苯、一氧化碳、总硫等27个项目,具体取样地点见附件二。
(3)计划对第三采气厂自营区块12个集气站分离器上下游24个取样点开展天然气组份检测,分别于8月、12月前后各开展1次、10口高产新井(二区5口、三四区5口)天然气组份检测1次,共计检测58次。具体检测项目为CH4、C2H6、C3H8、iC4H10、nC4H10、iC5H12、nC5H12、C6、C7、C8、C9、C10、C11+、He、H2、N2、CO2、H2S、H2O含量、密度、比重等21个项目,具体取样地点见附件三。
(4)计划对苏里格气田集气干线清管液、清出物进行化验检测,在集气干线清管收球后取样,共计检测72次,具体检测项目为Fe2+、Fe3+、Ca2+、Mg2+、SO42-、CL-、S2-、CO2、酸不溶物、实际灼烧减量、R2O3(倍伴氧化物)、CaSO4、CaCO3、MgCO3、FeCO3、Fe2O3、FeS、FeO、CaO(MgO)、水分及有机挥发物等20个项目;
(5)计划对第三采气厂六座处理厂及苏西回注站采出水组分进行化验检测,共计检测7次,具体检测项目为锂、硼、钠、镁、铝、硅、磷、硫、氯、钾、钙、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硒、溴、锆、铌、钼、铑、银、镉、锡、锑、碲、碘、铯、钡、钽、铂、金、汞、铅等39项。
(6)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在保持分析项目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检测点及检测频次,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不超合同总金额。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原为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及证书附表,且证书附表中应具备常规的天然气检测、水质分析检测项目资质。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检测人员及抽样人员至少6人,且承诺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需与标文件一致,不得更换(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名单、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9-1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至少含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项目负责人相关承诺)。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04日内(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天然气气质及干线清出物、采出水组份化验分析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使用2024年第三采气厂油气生产操作成本,对第三采气厂17个天然气贸易交接站点商品气及七座处理厂集气干线天然气气质检测、自营区块12个集气站及10口单井天然气组份检测、集输气管网开展干线清管液及清出物化验检测、七座处理厂采出水组份化验检测。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估算金额165万元(不含税),需要1家服务商,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计划每季度对第三采气厂17个贸易交接点商品气进行气质检测一次,异常情况加密检测,并依据GB17820-2018天然气标准出具检定报告,共计检测68次。具体检测项目为天然气高位发热量、总硫、硫化氢、二氧化碳、氦气、氢气、甲烷、乙烷、乙烯、丙烷、丙烯、氧气、异丁烷、氮气、正丁烷、一氧化碳、异戊烷、正戊烷、丙炔、C6+、总烃、体积低位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水露点、C6、C7、C8、C9、C10、C11、C12、C13、C14、C15、C16、正己烷、沃泊指数、甲基环戊烷、环己烷、苯、庚烷、甲基环己烷、甲苯、辛烷、乙苯、壬烷、癸烷、十一烷、十二烷以上等50个项目,硫化氢含量检测为现场滴定,具体取样地点见附件一。
(2)计划对第三采气厂七座处理厂部分集气干线原料气及配气区产品气30个取样点开展天然气组份检测,分别于6月、12月前后各开展1次,共计检测60次。具体检测项目为氦气、氢气、二氧化碳、氮气、硫化氢、甲烷、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水含量、C6、C7、C8、C9、C10、C11、甲基环戊烷、环己烷、苯、甲基环己烷、甲苯、一氧化碳、总硫等27个项目,具体取样地点见附件二。
(3)计划对第三采气厂自营区块12个集气站分离器上下游24个取样点开展天然气组份检测,分别于8月、12月前后各开展1次、10口高产新井(二区5口、三四区5口)天然气组份检测1次,共计检测58次。具体检测项目为CH4、C2H6、C3H8、iC4H10、nC4H10、iC5H12、nC5H12、C6、C7、C8、C9、C10、C11+、He、H2、N2、CO2、H2S、H2O含量、密度、比重等21个项目,具体取样地点见附件三。
(4)计划对苏里格气田集气干线清管液、清出物进行化验检测,在集气干线清管收球后取样,共计检测72次,具体检测项目为Fe2+、Fe3+、Ca2+、Mg2+、SO42-、CL-、S2-、CO2、酸不溶物、实际灼烧减量、R2O3(倍伴氧化物)、CaSO4、CaCO3、MgCO3、FeCO3、Fe2O3、FeS、FeO、CaO(MgO)、水分及有机挥发物等20个项目;
(5)计划对第三采气厂六座处理厂及苏西回注站采出水组分进行化验检测,共计检测7次,具体检测项目为锂、硼、钠、镁、铝、硅、磷、硫、氯、钾、钙、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硒、溴、锆、铌、钼、铑、银、镉、锡、锑、碲、碘、铯、钡、钽、铂、金、汞、铅等39项。
(6)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在保持分析项目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检测点及检测频次,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不超合同总金额。
| 第三采气厂2024年天然气气质及干线清出物、采出水组份检测 | ||||
| 序号 | 检测名称 | 检测内容及频次 | 具体检测项目 | 数量 (次) |
| 1 | 贸易交接点商品气气质检测(50项) | 17个贸易交接点商品气气质检测,每季度一次) | 天然气高位发热量、总硫、硫化氢、二氧化碳、氦气、氢气、甲烷、乙烷、乙烯、丙烷、丙烯、氧气、异丁烷、氮气、正丁烷、一氧化碳、异戊烷、正戊烷、丙炔、C6+、总烃、体积低位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水露点、C6、C7、C8、C9、C10、C11、C12、C13、C14、C15、C16、正己烷、沃泊指数、甲基环戊烷、环己烷、苯、庚烷、甲基环己烷、甲苯、辛烷、乙苯、壬烷、癸烷、十一烷、十二烷以上等50个项目 | 68 |
| 2 | 处理厂原料气及产品气组份检测(27项) | 处理厂部分集气干线原料气及配气区产品气30个取样点天然气组份检测(一年两次) | 氦气、氢气、二氧化碳、氮气、硫化氢、甲烷、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水含量、C6、C7、C8、C9、C10、C11、甲基环戊烷、环己烷、苯、甲基环己烷、甲苯、一氧化碳、总硫等27个项目 | 60 |
| 3 | 集气站及单井天然气组份检测(21项) | 自营区块12个集气站24个取样点天然气组份检测(一年两次)、10口单井天然气组份检测(一年一次) | CH4、C2H6、C3H8、iC4H10、nC4H10、iC5H12、nC5H12、C6、C7、C8、C9、C10、C11+、He、H2、N2、CO2、H2S、H2O含量、密度、比重等21个项目 | 58 |
| 4 | 干线清管液及清出物化验检测 | 集输气管网干线清管液、清出物化验检测72条次 | Fe2+、Fe3+、Ca2+、Mg2+、SO42-、CL-、S2-、CO2、酸不溶物、实际灼烧减量、R2O3(倍伴氧化物)、CaSO4、CaCO3、MgCO3、FeCO3、Fe2O3、FeS、FeO、CaO(MgO)、水分及有机挥发物等20个项目。 | 72 |
| 5 | 处理厂采出水化验检测 | 六座处理厂及苏西回注站采出水组分化验检测 | 锂、硼、钠、镁、铝、硅、磷、硫、氯、钾、钙、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硒、溴、锆、铌、钼、铑、银、镉、锡、锑、碲、碘、铯、钡、钽、铂、金、汞、铅等39项。 | 7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原为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及证书附表,且证书附表中应具备常规的天然气检测、水质分析检测项目资质。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检测人员及抽样人员至少6人,且承诺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需与标文件一致,不得更换(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名单、身份证、劳动合同、2023年9-1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至少含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项目负责人相关承诺)。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04日内(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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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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