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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有毒有害气体网格化在线监控设施项目设备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7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有毒有害气体网格化在线监控设施项目设备购置(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设备购置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物资为有毒有害气体网格化在线监控设施项目设备;
2.2 招标范围:有毒有害气体网格化在线监控设施项目设备,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卖方的工作范围应该包括:可燃气体分析仪及规格书要求的配套设施及提供指定的服务,供货范围见下表。
序号 名    称 描    述 数量
1 危险泄露气体VOC气云成像智能监控系统 见技术规格书 5套
2 微型防爆监测子站 见技术规格书 2套
3 VOC 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 见技术规格书 1套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周内;
2.5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2.6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设备要求:投标人采购的危险泄露气体VOC气云成像智能监控系统需满足,①防爆要求:要求设备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b IIC T6 Gb,并提供防爆认证证书(证书上要包含产品型号和厂家信息),认证机构必须是中国国家级的防爆认证机构CQST、NEPSI、PCECI和IECEx认证体系确定的认证机构。②防护等级要求:不低于IP68,使用环境温度:-40度-+60度。注:符合要求的机构出具的防爆证书和相应证明防护等级的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包括微型防爆监测子站、VOC气云成像智能监控系统、VOC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每种设备具有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在石油石化行业的供货业绩,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以及与业绩相符的项目验收报告(加盖处级及以上单位的公章)的扫描件、使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所提供的VOCs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软件能够与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现有平台实现对接,满足数据调用和传输需要, ②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所提供的VOCs预警管控平台要求能够与中石油挥发性有机物技术支持中心的VOCs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对接和数据传输。注:①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2 月 27 日至2024年 03 月 05 日17 时00分前(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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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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