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与验收服务(第二次招标) | ||
| 标段(包)名称 |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与验收服务(第二次招标)HBYS标段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有资金30%银行贷款7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火村至龙山段(即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州中心城区的北部,途经白云区和黄埔区,本项目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于与广深高速公路相交的火村互通,接广州市东二环高速公路,向西北方向经萝岗、长平、八斗后转向西行,经石湖、北村、蚌湖、水沥互通,止于与广清高速相交的龙山互通,并与广州市西二环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38.3km。全线共设置桥梁15582.36m/46座,其中特大桥、大桥14941.76m/20座,中小桥640.6米/26座,短隧道645m/2座;设置互通12处,设置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1处。本项目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推荐采用100 km/h。 | ||
| 招标内容 | 1、负责本项目施工期环保相关建设管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支撑项目通过环保验收,保障项目建设。2、为负责本项目落实环保措施提供环境咨询工作并协助指定落实计划,负责完成环保验收工作。3、根据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专家评审、报批等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竣工验收且环评验收通过之日止。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6.86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担任过至少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环保验收项目负责人。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7日 9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4日 16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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