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第三方招聘测评类服务采购项目(2024002)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1家可提供第三方招聘测评类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主要为我司统筹我司社会招聘、校园招聘(含秋季、春季两个招聘项目)及内部招聘可能涉及的测评项目管理,优化各渠道招聘测评方式,提升我司招聘及聘任管理测评专业水平。详细的服务需求请参见采购文件中的服务需求说明书。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三)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四)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或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六)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一)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十二)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须具有至少3个中央金融企业类似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等。
中央金融企业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自财政部官网)。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报名时间自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4年3月3日17:00止。
2024年度第三方招聘测评类服务采购项目(2024002)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1家可提供第三方招聘测评类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主要为我司统筹我司社会招聘、校园招聘(含秋季、春季两个招聘项目)及内部招聘可能涉及的测评项目管理,优化各渠道招聘测评方式,提升我司招聘及聘任管理测评专业水平。详细的服务需求请参见采购文件中的服务需求说明书。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三)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四)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或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六)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一)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十二)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须具有至少3个中央金融企业类似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等。
中央金融企业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自财政部官网)。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报名时间自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4年3月3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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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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