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37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051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由两条道路组成:其中压大地块安置房北侧路西起规划石园路,东至规划高节路,全长约260米,新建桥梁一座;石园路南起现状环城北路,北至规划青云路,全长约536米。两条道路规划宽度均为20米,标准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建设标准均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电力管、配套绿化、路灯、交通设施、路名牌、责任牌及环卫设施等。本次招标为一期实施范围,具体内容为压大地块安置房北侧路及东侧临时沟通道路、石园路部分路段及临时道路;二期为石园路剩余部分,二期待石园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处加油站拆迁后再行实施。
建设地点:江北区甬江街道。
2.2招标范围:压大地块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一期)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含两端临时沟通道路)、桥梁、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电力管、配套绿化、路灯、交通设施、路名牌、责任牌及环卫设施等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元(含税)。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215日历天(2024年6月底完成所有管道、水电气接入及路基施工)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压大地块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一期)施工(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 元,补遗形式提供)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3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3月19日09时00分】。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37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051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由两条道路组成:其中压大地块安置房北侧路西起规划石园路,东至规划高节路,全长约260米,新建桥梁一座;石园路南起现状环城北路,北至规划青云路,全长约536米。两条道路规划宽度均为20米,标准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建设标准均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电力管、配套绿化、路灯、交通设施、路名牌、责任牌及环卫设施等。本次招标为一期实施范围,具体内容为压大地块安置房北侧路及东侧临时沟通道路、石园路部分路段及临时道路;二期为石园路剩余部分,二期待石园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处加油站拆迁后再行实施。
建设地点:江北区甬江街道。
2.2招标范围:压大地块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一期)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含两端临时沟通道路)、桥梁、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电力管、配套绿化、路灯、交通设施、路名牌、责任牌及环卫设施等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元(含税)。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215日历天(2024年6月底完成所有管道、水电气接入及路基施工)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压大地块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一期)施工(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 元,补遗形式提供)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3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3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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