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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青山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2323202400017R
项目名称:普安县青山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226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标项一
标项名称:普安县青山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75 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提供承 诺:未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至 2024年03月0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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