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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东三召乡南头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二次-项目公告
日期:2024-02-2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东三召乡南头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二次)已由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邢台市南和区东三召乡南头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南行审立项字【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东三召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东三召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邢台市南和区东三召乡南头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二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街道两侧面包砖铺设8100平方米,路沿石65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26盏,便道绿化(花池砖)900平方米,种植高杆月季75棵,高杆冬青75棵。新建设施大棚建设面积13个共13000平方米,其中8个蔬菜棚,5个水果棚。(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邢台市南和区东三召乡南头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二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街道两侧面包砖铺设8100平方米,路沿石65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26盏,便道绿化(花池砖)900平方米,种植高杆月季75棵,高杆冬青75棵。新建设施大棚建设面积13个共13000平方米,其中8个蔬菜棚,5个水果棚。(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7 00:00至2024-03-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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