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0〕2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及长春师范大学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二);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的学苑街以东、滨河路以北、甲二街以西、学源路以南范围;
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8.67万平方米,包括工程学院楼、公共教学楼、文科第二组团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校医院、后勤综合楼、学生商业服务中心、以及门卫、开闭所、换热站等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道路、广场、运动场地、停车场、绿化,以及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
项目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建安工程费用合计78422.28万元;
2.4服务内容: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的试验检验,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和招标人委托进行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检测活动,提交检测报告;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按照实际施工进展及招标人的具体需求进行确定,开展相关检测服务;
2.6质量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
2.7检测费用:根据检测委托单及检测报告计算总检测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指导价格的通知》(吉建质[2023]03号)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检测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需至少包含以下检测项目: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
3.3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检测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4年2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1日16时00分免费下载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0〕2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及长春师范大学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二);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的学苑街以东、滨河路以北、甲二街以西、学源路以南范围;
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8.67万平方米,包括工程学院楼、公共教学楼、文科第二组团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校医院、后勤综合楼、学生商业服务中心、以及门卫、开闭所、换热站等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道路、广场、运动场地、停车场、绿化,以及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
项目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建安工程费用合计78422.28万元;
2.4服务内容: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的试验检验,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和招标人委托进行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检测活动,提交检测报告;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按照实际施工进展及招标人的具体需求进行确定,开展相关检测服务;
2.6质量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
2.7检测费用:根据检测委托单及检测报告计算总检测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指导价格的通知》(吉建质[2023]03号)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检测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需至少包含以下检测项目: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
3.3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检测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4年2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1日16时00分免费下载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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