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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上游娄烦县北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6 收藏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地点位于汾河上游娄烦县城区北坡区域,西面部分东起公安巷,西至大夫庄桥;东面部分西起河家庄三巷,东至迎宾大道,北到北坡坡顶,南至北外环线。建设内容主要为坡体整形工程、植被修复工程、沟谷治理工程和蓄水池工程。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总工期和缺陷责任期,计划施工工期17个月。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 EPC总承包投标人和施工监理投标人不得同为一个单位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2021年2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2-26   18:00---2024-3-4  18:00
4.2 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3-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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