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技服消防安全系统技术支持及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安技服消防安全系统技术支持及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安技服消防安全系统技术支持及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完成海上及陆地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系统及设备设施检验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施工材料、专业施工人员和各种技术支持服务。地点:根据甲方订单项目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天津、上海、湛江、深圳各油田及陆地处理终端)。以上服务包含人员动复员,地点根据项目所在地确定,机具和材料运输至临港消防车间(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28路198号加工车间2-2)。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必须通过中国海洋石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purb.bid.cnooc.com.cn)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安技服消防安全系统技术支持及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321/01 发标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主要技术规格 完成海上及陆地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系统及设备设施检验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施工材料、专业施工人员和各种技术支持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完成海上及陆地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系统及设备设施检验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施工材料、专业施工人员和各种技术支持服务。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1)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已完成的以下其中之一:(1)设备类维修项目业绩(2)设备类施工项目业绩(3)设备类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材料(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2项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几项订单算为几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6)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提供本次投标已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对应发票。不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不具备准入资格;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经查为虚假资料,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7)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等人员信息,对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提供错误的供应商,严禁准入名录。如存在从海油发展及其所属单位离职未满三年员工的情况,严禁准入名录,禁止签订合同。大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不提供。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至 2024年03月04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安技服消防安全系统技术支持及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安技服消防安全系统技术支持及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完成海上及陆地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系统及设备设施检验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施工材料、专业施工人员和各种技术支持服务。地点:根据甲方订单项目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天津、上海、湛江、深圳各油田及陆地处理终端)。以上服务包含人员动复员,地点根据项目所在地确定,机具和材料运输至临港消防车间(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28路198号加工车间2-2)。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必须通过中国海洋石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purb.bid.cnooc.com.cn)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安技服消防安全系统技术支持及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321/01 发标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主要技术规格 完成海上及陆地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系统及设备设施检验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施工材料、专业施工人员和各种技术支持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完成海上及陆地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系统及设备设施检验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施工材料、专业施工人员和各种技术支持服务。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1)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已完成的以下其中之一:(1)设备类维修项目业绩(2)设备类施工项目业绩(3)设备类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材料(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2项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几项订单算为几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6)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提供本次投标已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对应发票。不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不具备准入资格;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经查为虚假资料,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7)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等人员信息,对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提供错误的供应商,严禁准入名录。如存在从海油发展及其所属单位离职未满三年员工的情况,严禁准入名录,禁止签订合同。大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不提供。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至 2024年03月04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