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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桃仙街101号2单元6层3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日期:2024-02-26 收藏项目
一、拍卖标的物 ###市中###街101号2单元6层3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所有权,权证号:无。评估价:3,353,156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2,347,21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标的物所在地###市中###街101号2单元6层3号。特殊说明:该房屋有租赁租赁日期至2029年6月23日,该房屋没有抵押权,租赁在法院查封之前,现有案外人使用,现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拍卖范围包含房屋建筑物和室内装饰装修,水、电、暖、通讯等配套设施及房屋建筑物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二、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工行融e购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工行融e购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工行融e购账户,可委托**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待法院确认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后,竞****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须与委托**。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3)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重要提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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