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白帝城片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子阳城古建筑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重庆奉节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塔式起重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奉节县白帝城片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子阳城古建筑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
2.2建设地点:重庆市奉节夔门街道诗城东路。
2.3建设资金:项目资金。
2.4项目概况:子阳城古建筑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奉节县夔门街道诗城东路,总建筑面积10570.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83.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86.7平方米,停车位21个
2.5项目资金安排:招标方在取得投标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当期结算财务入账
后,90天内支付结算货款的70%,剩余30%累计到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完成。如果确实因买方资金紧张不能按时支付材料款,投标方应表示谅解。投标方必须提供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验收合格,得到买方专业工程师、监理专业工程师单位验收,否则不予支付,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即银行转账或者电汇。(如为甲方以金融产品付款,则贴息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承担)。
2.6规范标准:
(1)投标设备满足质量、安全、卫生和环保方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通用标准、专用标准、现行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法规与标准。
(2)满足相关施工规范及招标人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3)施工过程中满足业主、监理、质监站、甲方上级单位及上级检测部门的质量要求。
(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招标人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承担风险。
(5)若招标人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7工期要求:
根据买方提供安装计划通知投标方供货,计划提出后,总安装周期不大于3天。
2.8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本工程桩基所用的塔式起重机。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且公司成立必须满3年及以上。
3.2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有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等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商业贿赂等情况。否则评审将不予通过。
3.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附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23年9月02日至2023年9月16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白帝城片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子阳城古建筑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重庆奉节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塔式起重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奉节县白帝城片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子阳城古建筑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
2.2建设地点:重庆市奉节夔门街道诗城东路。
2.3建设资金:项目资金。
2.4项目概况:子阳城古建筑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奉节县夔门街道诗城东路,总建筑面积10570.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83.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86.7平方米,停车位21个
2.5项目资金安排:招标方在取得投标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当期结算财务入账
后,90天内支付结算货款的70%,剩余30%累计到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完成。如果确实因买方资金紧张不能按时支付材料款,投标方应表示谅解。投标方必须提供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验收合格,得到买方专业工程师、监理专业工程师单位验收,否则不予支付,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即银行转账或者电汇。(如为甲方以金融产品付款,则贴息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承担)。
2.6规范标准:
(1)投标设备满足质量、安全、卫生和环保方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通用标准、专用标准、现行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法规与标准。
(2)满足相关施工规范及招标人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3)施工过程中满足业主、监理、质监站、甲方上级单位及上级检测部门的质量要求。
(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招标人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承担风险。
(5)若招标人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7工期要求:
根据买方提供安装计划通知投标方供货,计划提出后,总安装周期不大于3天。
2.8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本工程桩基所用的塔式起重机。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且公司成立必须满3年及以上。
3.2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有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等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商业贿赂等情况。否则评审将不予通过。
3.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附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23年9月02日至2023年9月16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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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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