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江北区梅竹路东侧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内燃气工程等城市管网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请登录)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道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区。
建设规模:宁波市北仑区坝头路(通途路~海天新厂)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1481m;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钱塘江路-规划纵路)、规划纵路(沿山河南路-灵岩山路)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1392m;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振兴西路(江川路-王家洋路)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350m;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庆丰路~保黎南路)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1674m;宁波市镇海区勤山路(九龙大道-龙都路)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480m;宁波市镇海区御水路(CK0+030-龙源路)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314m;宁波市江北区梅竹路东侧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内燃气工程88户、庭院燃气工程约370m;宁波市江北区JB16-02-3、JB16-02-4a地块(姚玖湾)户内燃气工程800户、庭院燃气工程约980m。
招标控制价:2752925元。
计划工期:户内、庭院管道工期与房产工期一致;道路管道工期与市政工期同步,人行道结构层施工以前完成。
招标范围:户内、庭院燃气管道安装;道路燃气工程中压管道安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GB1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一线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单或雇主责任险保险保单(人均最高保额或人均最高赔偿限额不低于40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2 业绩要求:①投标人须在2018年7月1日至今与城镇燃气供应企业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中低压燃气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②投标人须在2018年7月1日至今在至少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完成过5个由城镇燃气供应企业委托的住宅小区燃气工程(提供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③投标人须在2018年7月1日至今至少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完成过5个由城镇燃气供应企业委托的道路燃气工程(提供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3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与当前岗位一致。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该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9:00至2024年3月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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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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