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榆林)油气有限公司2024年原料气及装置区产品气在线检测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榆林)油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上古天然气处理总厂位于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占地面积846亩,概算总投资46亿元。项目依托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神木气田、榆林气田、子洲米脂气田等上古气藏天然气资源,采用深冷分离技术回收天然气中乙烷及以上轻烃组分。 设计天然气处理规模200×108m³/a,设置4列1500×104m³/d轻烃回收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主要产品包括乙烷、液化石油气和稳定轻烃,合计150.2×104t/a。其中生产过程中工艺气质组分变化对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计划对原料气、脱甲烷塔塔顶气及乙烷产品的组分进行实时在线检测,用于指导工艺参数调整及生产。
2.2招标范围:
服务商负责提供原料气在线采集服务,提供6台在线组份分析仪以及设备的配置、调试、技术培训、定期检定、故障处置及日常维护保养等服务。实现对各装置原料气组分、4列装置脱甲烷塔顶气实时检测,指导工艺参数调整、优化及运行,保证液烃收率。本项目计划投资196万元,需一名服务商。
2.3服务区域: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在线分析仪表驻厂维保业绩。
3.3人员要求:拟派人员至少2人需驻厂提供维保服务。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内完成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榆林)油气有限公司2024年原料气及装置区产品气在线检测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榆林)油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上古天然气处理总厂位于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占地面积846亩,概算总投资46亿元。项目依托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神木气田、榆林气田、子洲米脂气田等上古气藏天然气资源,采用深冷分离技术回收天然气中乙烷及以上轻烃组分。 设计天然气处理规模200×108m³/a,设置4列1500×104m³/d轻烃回收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主要产品包括乙烷、液化石油气和稳定轻烃,合计150.2×104t/a。其中生产过程中工艺气质组分变化对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计划对原料气、脱甲烷塔塔顶气及乙烷产品的组分进行实时在线检测,用于指导工艺参数调整及生产。
2.2招标范围:
服务商负责提供原料气在线采集服务,提供6台在线组份分析仪以及设备的配置、调试、技术培训、定期检定、故障处置及日常维护保养等服务。实现对各装置原料气组分、4列装置脱甲烷塔顶气实时检测,指导工艺参数调整、优化及运行,保证液烃收率。本项目计划投资196万元,需一名服务商。
2.3服务区域: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在线分析仪表驻厂维保业绩。
3.3人员要求:拟派人员至少2人需驻厂提供维保服务。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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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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