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包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制动控制单元、制动夹钳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信誉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2.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2.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须按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并承担作业范围质保期内相应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02包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制动控制单元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信誉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2.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2024年1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2.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须按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并承担作业范围质保期内相应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03包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制动夹钳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信誉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2.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2.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须按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并承担作业范围质保期内相应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 2月 22 日23时59分起至 2 月28日23时59分止。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包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制动控制单元、制动夹钳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信誉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2.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2.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须按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并承担作业范围质保期内相应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02包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制动控制单元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信誉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2.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2024年1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2.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须按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并承担作业范围质保期内相应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03包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制动夹钳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信誉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2.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2.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须按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并承担作业范围质保期内相应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 2月 22 日23时59分起至 2 月28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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