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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2-2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吉安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条目名称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需求
1 吉安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项目(第二次) 1项 45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注: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5天完成相关工作。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5日00:00至2024年03月04日23:3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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