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盱眙县分公司城区特快揽投业务外包,服务范围为盱眙县城区(包括经济开区、维桥、盱城民营集中区,古桑、十里营社区);服务环节包括为特快揽投全环节含装卸车、邮件信息接收、开拆分拣、扫描下段、出口邮件发运及归班信息交接、转趟盘驳,投递入户、散件上门揽收、协议客户揽收服务、容器处理、转退邮件、信息闭环等。
1.2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281.19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服务期: 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按照不同环节分别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服务过的成功案例,单个案例金额不低于100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为单价合同的,须提供结算发票等辅助证明材料);
2.10投标人在淮安市范围内须有常驻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服务区域内设置服务机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本次采购内容为盱眙县分公司城区特快揽投业务外包,服务范围为盱眙县城区(包括经济开区、维桥、盱城民营集中区,古桑、十里营社区);服务环节包括为特快揽投全环节含装卸车、邮件信息接收、开拆分拣、扫描下段、出口邮件发运及归班信息交接、转趟盘驳,投递入户、散件上门揽收、协议客户揽收服务、容器处理、转退邮件、信息闭环等。
1.2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281.19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服务期: 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按照不同环节分别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环节名称 | 第一合同年年累计业务量(万件) | 第二合同年年累计业务量(万件) | 第一阶梯单价最高限价(元/件,含税) | 权重1 | 第二阶梯单价最高限价(元/件,含税) | 权重2 | 合计权重 |
| 普通特快投递 | 28.05 | 36.47 | 1.1232 | 27.00% | 1.0647 | 18.78% | 28.46% |
| 特殊特快投递 | 2.45 | 3.18 | 2.2465 | 4.71% | 2.1295 | 37.55% | 4.96% |
| 特快散户揽收计件 | 0.50 | 0.64 | 2.2579 | 0.96% | 2.1403 | 37.75% | 1.01% |
| 特快散户揽收 按收入计提 | 6.88 | 8.94 | 2% | 0.14% | 0.13% | ||
| 特快协议客户揽收计件 | 30.55 | 39.71 | 0.5146 | 13.47% | 0.4878 | 8.60% | 14.20% |
| 特快协议客户揽收 按收入计提 | 271.55 | 353.02 | 1% | 1.16% | 1.11% | ||
| 菜鸟、拼多多退换货 | 20.44 | 26.57 | 3.00 | 52.56% | 50.12% | ||
| 1、结算单价包含全部管理费和税金。如中标人应承担的考核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款项,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2、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量多区间对应的报价必须比量少区对应的报价低,否则做废标处理。 3、本项目按照超额累进的方式结算费用,若年累计业务量在基础业务量范围内,则按照第一阶梯中标单价结算;若年累计业务量超出基础业务量,基础业务量部分按照第一阶梯中标单价结算,超出基础业务量部分按照第二阶梯中标单价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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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服务过的成功案例,单个案例金额不低于100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为单价合同的,须提供结算发票等辅助证明材料);
2.10投标人在淮安市范围内须有常驻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服务区域内设置服务机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资格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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