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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城市协管员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城市协管员劳务派遣服务
预算金额:2557.585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57.585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提供130名符合要求的城市协管员及相关劳务派遣服务。
(1)劳务派遣公司须按照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城市协管员的实际到岗工作;
(2)劳务派遣公司须建立专职负责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协管员项目的管理团队,并拟派一人作为项目联络人,与采购人进行日常沟通,并协助做好该项目管理工作;
(3)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城市协管员人事档案审查、转接、存放和管理,并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出具证明等相关服务;
(4)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定期发放城市协管员工资,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以及办理城市协管员相关保险的申报、申领、理赔以及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5)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协助采购人做好城市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提交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有专业人员为城市协管员提供劳动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
(6)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根据自身规章制度对城市协管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在职培训,并协助采购人做好城市协管员的业务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教育城市协管员遵守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
(7)劳务派遣公司须拥有稳定的招聘渠道,可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完成城市协管员队伍的满员到岗工作和流失人员的实时补充工作;
(8)本项目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再次招标,中标人未继续中标,则应及时与新中标人、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关系变更协议,并及时完成派遣人员的社保、公积金等的转移接续与相关物品、资料的交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采购政策;
3)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采购政策。
6)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中,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2-27 至 2024-03-04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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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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