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七星华庭建设工程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秀山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500241-04-01-4507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B34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七星华庭(一期),共计13台电梯,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电梯技术参数表。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59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13台电梯、设备采购、随机配附件、工具、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到位的各种费用(包括货物的运输费、下车费、场内二次转运费、临时库存费、施工总包配合费等)、系统安装集成;五方通话安装(机房到消防控制室的线缆敷设由中标人负责)相关全部费用,以及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检测和售后服务等费用(包括两年的免费维修保养);税金、保险费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秀山县七星华庭一期项目内
2.6 交货期:180日历天(其中:双方排产图纸确认后设备生产120日历天、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安装6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2.8 其他:质保期:24个月。以法定特种设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项中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项中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次招标的电梯须为同一商标,同一品牌,不接受制造商以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接受制造商和委托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产品有两家代理商及以上参加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电梯整梯产品必须是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制造商授权给代理商投标的整梯产品必须是授权制造商生产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整梯代加工和贴牌产品,否则其投标资格都将被否决。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19 09:30
本招标项目秀山七星华庭建设工程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秀山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500241-04-01-4507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B34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七星华庭(一期),共计13台电梯,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电梯技术参数表。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59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13台电梯、设备采购、随机配附件、工具、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到位的各种费用(包括货物的运输费、下车费、场内二次转运费、临时库存费、施工总包配合费等)、系统安装集成;五方通话安装(机房到消防控制室的线缆敷设由中标人负责)相关全部费用,以及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检测和售后服务等费用(包括两年的免费维修保养);税金、保险费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秀山县七星华庭一期项目内
2.6 交货期:180日历天(其中:双方排产图纸确认后设备生产120日历天、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安装6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2.8 其他:质保期:24个月。以法定特种设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项中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项中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次招标的电梯须为同一商标,同一品牌,不接受制造商以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接受制造商和委托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产品有两家代理商及以上参加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电梯整梯产品必须是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制造商授权给代理商投标的整梯产品必须是授权制造商生产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整梯代加工和贴牌产品,否则其投标资格都将被否决。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1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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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秀山七星华庭建设工程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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