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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实验室2023年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5包纳米探针原位测量及样品转移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2-23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龙门实验室2023年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5包-纳米探针原位测量及样品转移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86,839.00元 最高限价:108683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磋商(2024)0085号 龙门实验室2023年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5包-纳米探针原位测量及样品转移系统采购项目 1086839 108683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本次主要为纳米探针原位测量及样品转移系统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5.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26日 至 2024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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