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火门及防火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地(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闸东路北侧、中坝北路西侧、河滨西路南侧),具体按交易发起人指定地点送货并负责指导配合和调试、配合验收。
(2)招标范围: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防火门及防火窗采购,门窗面积约10312㎡,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清单。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成套门窗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装卸、指导配合调试(仅指配合指导,不含实际安装)、配合验收,以及保修、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
(3)交货期: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分批交货,且在2024年 7 月 30 日前供货结束。
(4)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且一次性通过验收,其中4#、7#、9#楼能满足省优质工程(扬子杯)验收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要求。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业绩要求:2021年02月01日以来,交易响应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成套防火门窗供货业绩的。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②若同时提供了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两者中的要素(主要指涉及到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要素,下同)不一致,则以合同为准。
3.3交易响应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 交易响应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 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书;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e.诚信承诺书。
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因素,若因投标人中标后以中标价格低等理由不加工及进场施工,经招标人催告二次无效后,招标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或再次招标选择其他单位,因投标人中标后不履行合同因此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以外的金额,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工期损失(含业主对招标人的违约处罚)、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响应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9日09 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火门及防火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地(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闸东路北侧、中坝北路西侧、河滨西路南侧),具体按交易发起人指定地点送货并负责指导配合和调试、配合验收。
(2)招标范围: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防火门及防火窗采购,门窗面积约10312㎡,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清单。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成套门窗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装卸、指导配合调试(仅指配合指导,不含实际安装)、配合验收,以及保修、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
(3)交货期: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分批交货,且在2024年 7 月 30 日前供货结束。
(4)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且一次性通过验收,其中4#、7#、9#楼能满足省优质工程(扬子杯)验收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要求。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编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 规模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
G202402232064(GK002)001001 |
防火门及防火窗采购 |
约10312㎡ |
630 |
交易响应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经销商 |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业绩要求:2021年02月01日以来,交易响应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成套防火门窗供货业绩的。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②若同时提供了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两者中的要素(主要指涉及到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要素,下同)不一致,则以合同为准。
3.3交易响应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 交易响应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 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书;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e.诚信承诺书。
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因素,若因投标人中标后以中标价格低等理由不加工及进场施工,经招标人催告二次无效后,招标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或再次招标选择其他单位,因投标人中标后不履行合同因此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以外的金额,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工期损失(含业主对招标人的违约处罚)、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响应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9日09 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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