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JN-C2024-0003;
项目名称:2023年度江宁区淳化街道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852万元;
最高限价:¥33.85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2023年度江宁区淳化街道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9573.06亩,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提供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针对以上(1)-(6)项的说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①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3日至 2024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JN-C2024-0003;
项目名称:2023年度江宁区淳化街道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852万元;
最高限价:¥33.85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2023年度江宁区淳化街道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9573.06亩,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提供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针对以上(1)-(6)项的说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①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3日至 2024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