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再生水配置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再生水配置建设项目-勘察设计-1遂宁市安居区再生水配置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再生水配置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安发改【2023】2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遂宁市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安发改【2023】27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居区 。
2.2 建设规模:新建再生水厂1座,处理规模为日处理量10000立方米;新建再生水管网管径DN600总长度约11.3千米。
2.3 立项总投资:5851万元。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共计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①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本项目涉及的水保、环保、行洪报告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地勘、测量等,以及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后续相关服务);
②国家有关规定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的后续阶段的专题专项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单位: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一个业绩,类似项目指: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勘察和设计业绩可分开提供)。(总投资以合同或任意阶段批复文件为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批复文件,否则在评审中不予认定。
3.4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 09 时 00 。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再生水配置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安发改【2023】2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遂宁市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安发改【2023】27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居区 。
2.2 建设规模:新建再生水厂1座,处理规模为日处理量10000立方米;新建再生水管网管径DN600总长度约11.3千米。
2.3 立项总投资:5851万元。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共计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①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本项目涉及的水保、环保、行洪报告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地勘、测量等,以及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后续相关服务);
②国家有关规定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的后续阶段的专题专项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单位: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一个业绩,类似项目指: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勘察和设计业绩可分开提供)。(总投资以合同或任意阶段批复文件为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批复文件,否则在评审中不予认定。
3.4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 09 时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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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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