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鄂州花湖机场定址在湖北省鄂州市燕矶镇和沙窝乡之间,由湖北省、鄂州市和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面简称“顺丰”)联合打造以货运功能为主的国际航空货运物流枢纽。鄂州花湖机场将建成以全货机运作为主的4E级机场,独立平行双跑道,1.5-2小时飞行能覆盖经济人口占全国90%的地区,将成为顺丰航空快件运输的全国核心枢纽。 2.2招标范围 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顺丰航空公司基地 MRO 项目一期机坪及民航弱电工程包括不限于: 场道工程:土石方开挖、填筑、机坪道面、物理围界及基础、标志线等内容。 民航弱电工程:通信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道口车辆安检管理系统等。 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2.3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20日,具体按照甲方开工令为准;场道工程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物理围界及安防围界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总工期122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民航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2)资质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拟任项目经理(由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民航机场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须提供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场道工程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节第(1)、(3)、(5)、(6)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相关资质且应符合上述第(2)的相应资质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4-02-23 09:00:00至 2024-02-23 0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4-02-23 09:00:00至 2024-02-29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4-02-23 09:00:00至 2024-02-29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2.1项目概况 鄂州花湖机场定址在湖北省鄂州市燕矶镇和沙窝乡之间,由湖北省、鄂州市和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面简称“顺丰”)联合打造以货运功能为主的国际航空货运物流枢纽。鄂州花湖机场将建成以全货机运作为主的4E级机场,独立平行双跑道,1.5-2小时飞行能覆盖经济人口占全国90%的地区,将成为顺丰航空快件运输的全国核心枢纽。 2.2招标范围 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顺丰航空公司基地 MRO 项目一期机坪及民航弱电工程包括不限于: 场道工程:土石方开挖、填筑、机坪道面、物理围界及基础、标志线等内容。 民航弱电工程:通信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道口车辆安检管理系统等。 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2.3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20日,具体按照甲方开工令为准;场道工程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物理围界及安防围界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总工期122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民航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2)资质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拟任项目经理(由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民航机场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须提供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场道工程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节第(1)、(3)、(5)、(6)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相关资质且应符合上述第(2)的相应资质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4-02-23 09:00:00至 2024-02-23 0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4-02-23 09:00:00至 2024-02-29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4-02-23 09:00:00至 2024-02-29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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