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4-2025年宁夏联通变压器框架式集采项目(招标编号:08-11-04A-2024-D-C0230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为支撑2024-2025年全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现针对全区通信基础设施所需变压器进行集中采购。
1.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预估采购油浸式变压器(S13-M,三级能效,10KV/0.4KV)34台,箱式油浸变压器(S13-M,三级能效,10KV/0.4KV,美式)16台,详细规格型号见招标文件附件《分项报价表》。
1.2.1采购预算:201.537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2实施地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
1.2.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框架协议执行期内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预算金额时终止(先到先止)。
1.2.4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5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5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至少24个月。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要求报折扣,油浸式变压器(S13-M,三级能效,10KV/0.4KV)折扣K1最高投标限价为100%;箱式油浸变压器(S13-M,三级能效,10KV/0.4KV,美式)折扣K2最高投标限价为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投标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任意1份类似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如提供的发票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款证明材料)。(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协议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协议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须同步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2.4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5绿色包装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0)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3日14:00时至2024年03月01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为支撑2024-2025年全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现针对全区通信基础设施所需变压器进行集中采购。
1.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预估采购油浸式变压器(S13-M,三级能效,10KV/0.4KV)34台,箱式油浸变压器(S13-M,三级能效,10KV/0.4KV,美式)16台,详细规格型号见招标文件附件《分项报价表》。
1.2.1采购预算:201.537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2实施地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
1.2.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框架协议执行期内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预算金额时终止(先到先止)。
1.2.4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5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5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至少24个月。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要求报折扣,油浸式变压器(S13-M,三级能效,10KV/0.4KV)折扣K1最高投标限价为100%;箱式油浸变压器(S13-M,三级能效,10KV/0.4KV,美式)折扣K2最高投标限价为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投标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任意1份类似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如提供的发票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款证明材料)。(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协议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协议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须同步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2.4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5绿色包装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0)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3日14:00时至2024年03月01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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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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