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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金康实业有限公司汝阳县污泥处置中心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2 收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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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汝阳县污泥处置中心项目(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4-45
2、项目名称:汝阳县污泥处置中心项目(设备)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815,323.48元
最高限价:15815323.4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汝阳政采招标(2024)0015号 汝阳县污泥处置中心项目(设备) 15815323.48 15815323.4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资金及县财政筹措
5.2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汝阳县污泥处置中心项目(设备),主要包括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以及涉及的其它服务等。(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5.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供货、安装完毕。
5.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5.5 质保期:1年
5.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23日 至 2024年0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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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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