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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新能源项目可研、设计框架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新能源项目可研、设计框架服务(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就2024及2025年新能源项目可研、设计框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是招标人对向其及所属单位提供可研、设计服务的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和服务内容:福建销售分公司投资建设的站内外光伏发电、充换电、储能及合建项目的可研报告、工程设计。
其中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充换电、储能及合建项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按照项目需要编制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按照项目需要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竣工图文件(按照项目需要编制)、设备采购技术服务、项目建设过程设计服务、报建所需全套资料、3D设计(甲方有需求时乙方需提供效果图)等,依据项目需要编制安全设计专篇、消防设计文件等项目设计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2年。单个项目的服务期限:自甲方下达项目委托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若已下达的项目尚未竣工的,但是设计服务合同已到期,则乙方应继续履约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日终止。
2.4投标报价: 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折扣率。
2.5服务标准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2.6服务时间与进度:可研报告完成时间为项目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委托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设计方案完成时间为项目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委托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项目施工图完成时间为项目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委托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其他成果文件以委托书委托时间为准;项目成果文件符合国家、中国石油规范标准,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2.7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对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①咨询-咨询专业-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咨询准入资质②设计-行业资质-电力-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资质-电力-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承包商准入资质(①和②,供应商的状态须为“正常”)。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2年以来具有加油站或停车场新能源项目的可研、设计业绩分别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和服务验收单和发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不大于100%,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2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盖章,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3开标当日未被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承诺设计能力须满足同时开展4个及以上项目设计业务需要。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3 月 14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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