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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防安全检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2-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防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消防安全检查 ******** 80,******** 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服务要###市属5家###市疾控中心、###市属民营医疗机构提供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技术服务,提出管控措施及整改意见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网站、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 (若有):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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