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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炼油厂蜡油加氢、航煤加氢加热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及HAZOP分析问题整改低氮燃烧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鲁分公司炼油厂蜡油加氢、航煤加氢加热炉低氮燃烧器采购(WZ20240226-4801-1450-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低氮燃烧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燃烧器10A894-00 F201/894 06Cr25Ni20+06Cr19Ni10 12.00 套 包1-低氮燃烧器     2 燃烧器RC-CCZ1.0 30-01/0000 06Cr25Ni20+06Cr19Ni10 3.00 套 包1-低氮燃烧器     3 燃烧器XRQ-22-670M 10A897-00 06Cr25Ni20+06Cr19Ni10 48.00 套 包1-低氮燃烧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具有燃烧器热态试验装置,提供试验装置现场照片。
3.1.7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承诺书。
3.1.8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以来投标项目同类装置中30台及以上低氮燃烧器制造应用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和通过供应商发票查验模块验真的发票。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3日 8:00时至2024年2月2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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