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机关食堂生鲜、日用品供货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
5、采购需求:负责约260名(按实结算)就餐工作人员食堂食品的配送服务;全年按251天计算,含早餐、午餐等;配送类别为:蔬菜、鲜肉、家禽、蛋、水产、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味配料等。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项目开始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
5、采购需求:负责约260名(按实结算)就餐工作人员食堂食品的配送服务;全年按251天计算,含早餐、午餐等;配送类别为:蔬菜、鲜肉、家禽、蛋、水产、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味配料等。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项目开始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机关食堂生鲜、日用品供货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