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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分子筛制氧系统专项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分子筛制氧系统专项设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区域
(1)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
七里河院区
(2)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安宁院区
    2.设计内容
(1)施工图纸设计:现场需求调研、排查及分子筛制氧机组选型
(2)配套机房、配电、暖通、消防、自控等系统设计        
(3)配合第三方图纸审查、会审及交底
(4)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包含施工期设计优化及变更等事项
三、项目招标控制价:1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医疗建筑相关设计业绩);
5.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6.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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