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方式:竞价选商谈判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2024-2025年宁1集气站天然气销售
服务范围:卖方提供宁1集气站处理后的天然气,以宁1集气站外输管线端口法兰为界,由买方负责将气源连接至自己的生产销售装置。买方根据卖方要求针对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宁1集气站处理后的天然气自行销售,天然气销售数量以卖方实际供气量为准;买方负责生产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宜。本项目为竞价选商项目,按照卖方制定的合同授予原则选定签约人。
3、项目资格审查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参与谈判的买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天然气销售,燃气经营等);
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天然气);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3.2 设备要求:
在吴忠市盐池县王乐井乡宁1集气站周边,拥有目前可以正常使用的天然气处理装置,且该装置满足天然气处理规模:30×104Nm3/d(15℃,101.325kPa),装置状况及处理能力需经甲方技术人员现场考察后确定。
3.3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果参与谈判的买方为子公司或者项目公司的,要求参与谈判的买方母公司为其当地新注册的项目公司提供全责担保,要求母公司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银行基本账户资信证明及主要账户最近12个月每月银行资金结余表。新成立的公司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
无。
3.5信誉要求
3.5.1参与谈判的买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2参与谈判的买方2018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卖方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5.3参与谈判的买方在开标当日在存在以下情况,其谈判将被否决:
3.5.3.1参与谈判的买方开标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3.2参与谈判的买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
以上条款在评标时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3.4参与谈判的买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谈判活动的情形。
3.5.3.5竞价谈判小组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参与谈判的买方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参与谈判的买方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5.3.6其他要求:参与谈判的买方须承诺,完全满足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谈判将被否决。
3.6 技术标准:买方的生产设施及其附件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规范和有关部门颁发、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3.7 计量交接界面
以宁1集气站外输管线端口法兰为界,由买方负责将气源连接至自己的生产销售装置。
3.8 工艺技术要求
卖方提供的天然气质量指标:甲烷含量〉91%;氮气含量〈1%;二氧化碳〈5%;乙烷〈3%;丙烷〈0.5%;异丁烷〈0.05%;正丁烷〈0.05%;买方根据气质组分,自行生产销售天然气产品。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买方满足天然气处理销售规模:30×104Nm3/d(15℃,101.325kPa)。
4、谈判控制价:
4.1谈判控制价为当旬中石油直供西北液厂原料气竞拍价均价(含税)下浮0.8元,即谈判控制价为:当旬中石油直供西北液厂原料气竞拍价均价(含税)-0.8元(含税)。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在谈判控制价基础上上浮报价,报价必须大于零,结算价格=当旬中石油直供西北液厂原料气竞拍价均价(含税)-0.8元(含税)+投标报价(含税)。谈判控制价及投标报价均含税。买方应按照谈判时确定的价格与卖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下浮价格和投标报价不得调整。
4.2本项目暂定金额: 3 亿元(不含增值税)。银行转账,先款后气(预付款应不少于10天计划产量气价),按月结算;结算气量以宁1集气站外输计量橇超声波流量计计量为准;结算时,买卖双方凭双方签字认可的“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进行气款结算,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3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大写 壹仟 万元整),买方确定为签约方后,在合同签订前由买方缴纳至卖方指定账户;合同到期后,无违约事项或未发生履约保证金扣缴事项,卖方向买方不计息退还。若买方违约,卖方可按照合同约定扣减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买方追偿。
项目期限:合同暂定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上班),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时,(请登录)报名。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9:00时。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2024-2025年宁1集气站天然气销售
服务范围:卖方提供宁1集气站处理后的天然气,以宁1集气站外输管线端口法兰为界,由买方负责将气源连接至自己的生产销售装置。买方根据卖方要求针对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宁1集气站处理后的天然气自行销售,天然气销售数量以卖方实际供气量为准;买方负责生产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宜。本项目为竞价选商项目,按照卖方制定的合同授予原则选定签约人。
3、项目资格审查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参与谈判的买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天然气销售,燃气经营等);
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天然气);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3.2 设备要求:
在吴忠市盐池县王乐井乡宁1集气站周边,拥有目前可以正常使用的天然气处理装置,且该装置满足天然气处理规模:30×104Nm3/d(15℃,101.325kPa),装置状况及处理能力需经甲方技术人员现场考察后确定。
3.3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果参与谈判的买方为子公司或者项目公司的,要求参与谈判的买方母公司为其当地新注册的项目公司提供全责担保,要求母公司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银行基本账户资信证明及主要账户最近12个月每月银行资金结余表。新成立的公司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
无。
3.5信誉要求
3.5.1参与谈判的买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2参与谈判的买方2018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卖方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5.3参与谈判的买方在开标当日在存在以下情况,其谈判将被否决:
3.5.3.1参与谈判的买方开标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3.2参与谈判的买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
以上条款在评标时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3.4参与谈判的买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谈判活动的情形。
3.5.3.5竞价谈判小组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参与谈判的买方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参与谈判的买方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5.3.6其他要求:参与谈判的买方须承诺,完全满足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谈判将被否决。
3.6 技术标准:买方的生产设施及其附件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规范和有关部门颁发、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3.7 计量交接界面
以宁1集气站外输管线端口法兰为界,由买方负责将气源连接至自己的生产销售装置。
3.8 工艺技术要求
卖方提供的天然气质量指标:甲烷含量〉91%;氮气含量〈1%;二氧化碳〈5%;乙烷〈3%;丙烷〈0.5%;异丁烷〈0.05%;正丁烷〈0.05%;买方根据气质组分,自行生产销售天然气产品。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买方满足天然气处理销售规模:30×104Nm3/d(15℃,101.325kPa)。
4、谈判控制价:
4.1谈判控制价为当旬中石油直供西北液厂原料气竞拍价均价(含税)下浮0.8元,即谈判控制价为:当旬中石油直供西北液厂原料气竞拍价均价(含税)-0.8元(含税)。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在谈判控制价基础上上浮报价,报价必须大于零,结算价格=当旬中石油直供西北液厂原料气竞拍价均价(含税)-0.8元(含税)+投标报价(含税)。谈判控制价及投标报价均含税。买方应按照谈判时确定的价格与卖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下浮价格和投标报价不得调整。
4.2本项目暂定金额: 3 亿元(不含增值税)。银行转账,先款后气(预付款应不少于10天计划产量气价),按月结算;结算气量以宁1集气站外输计量橇超声波流量计计量为准;结算时,买卖双方凭双方签字认可的“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进行气款结算,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3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大写 壹仟 万元整),买方确定为签约方后,在合同签订前由买方缴纳至卖方指定账户;合同到期后,无违约事项或未发生履约保证金扣缴事项,卖方向买方不计息退还。若买方违约,卖方可按照合同约定扣减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买方追偿。
项目期限:合同暂定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上班),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时,(请登录)报名。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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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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