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3224530305
项目名称:秦淮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4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44万元整;超过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二十二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3]197 号)要求,在各设区市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并公开发布。根据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试点方案>的通知》(宁污防攻坚指办[2023]90号)要求,在秦淮区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试点。
服务时间:服务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并提交工作成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满足以下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可参考“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正本中应为原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正本中应为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声明或承诺,正本中应为原件)
三、竞争磋商文件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9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项目编号:ZJ203224530305
项目名称:秦淮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4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44万元整;超过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二十二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3]197 号)要求,在各设区市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并公开发布。根据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试点方案>的通知》(宁污防攻坚指办[2023]90号)要求,在秦淮区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试点。
服务时间:服务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并提交工作成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满足以下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可参考“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正本中应为原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正本中应为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声明或承诺,正本中应为原件)
三、竞争磋商文件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9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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