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514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3包(大袋洗衣粉、大桶洗洁精类、拖把类及卫生纸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80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袋洗衣粉、大桶洗洁精类、拖把类及卫生纸类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项可兼投不得兼中。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7包(软抽大盘纸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软抽大盘纸类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项可兼投不得兼中。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14包(中药液体包装卷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药液体包装卷类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项可兼投不得兼中。
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15包(颗粒包装用复合膜、外用软膏包装用软膏管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颗粒包装用复合膜、外用软膏包装用软膏管类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项可兼投不得兼中。
标项五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16包(外包装纸箱)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4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外包装纸箱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项可兼投不得兼中。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一年,具体以合同内容履约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供应商为中小(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注: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4】
标项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15包(颗粒包装用复合膜、外用软膏包装用软膏管类)厂家需提供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并附包材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检验为合格产品证明性文件。厂家需提供包材检验的国家标准附件,且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上查询到登记信息(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截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0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514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3包(大袋洗衣粉、大桶洗洁精类、拖把类及卫生纸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80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袋洗衣粉、大桶洗洁精类、拖把类及卫生纸类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项可兼投不得兼中。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7包(软抽大盘纸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软抽大盘纸类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项可兼投不得兼中。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14包(中药液体包装卷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药液体包装卷类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项可兼投不得兼中。
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15包(颗粒包装用复合膜、外用软膏包装用软膏管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颗粒包装用复合膜、外用软膏包装用软膏管类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项可兼投不得兼中。
标项五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16包(外包装纸箱)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4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外包装纸箱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项可兼投不得兼中。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一年,具体以合同内容履约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供应商为中小(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注: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4】
标项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15包(颗粒包装用复合膜、外用软膏包装用软膏管类)厂家需提供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并附包材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检验为合格产品证明性文件。厂家需提供包材检验的国家标准附件,且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上查询到登记信息(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截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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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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