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奉新县某单位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项目概况: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1+1年,合同按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采购人根据考核成绩及供应商的履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供应商履行合同较好,合同期满一年后经采购人同意后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根据《奉新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奉财购[2023]14 号),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 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标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1 | 奉新县某单位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23万元/年 | 详见竞谈文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根据《奉新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奉财购[2023]14 号),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 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奉新县某单位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