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泗水县2024年花生良种供种补贴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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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2024年花生良种供种补贴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2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泗水县 2024 年花生良种供种补贴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开)
4、预算金额:壹佰伍拾万伍仟元整(小写:150.5万元)。  
5、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泗水县 2024 年花生良种供种补贴服务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包号划分:共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上述内容在投标时以承诺书形式展现,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次采购服务的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包含花生);
(3)自繁种子须提供繁种合同(协议),委托繁育种子须提供委托繁种合同(协议); 
自繁种子和委托繁育种子均须提供由繁种所在地的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繁种证明及县级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种子生产基地检疫证明;
(4)供应商代理经营的种子,均需提供生产商的种子生产许可证、购种意向协议;(须承诺中标后按协议履行)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3月04日12时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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