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4101213
项目名称:分局业务楼油雨污管道分离及路面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87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87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1.2. 本项目服务范围和内容:分局业务楼油雨污管道分离及路面修复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①须附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或者提供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0814-24101213
项目名称:分局业务楼油雨污管道分离及路面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87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87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1.2. 本项目服务范围和内容:分局业务楼油雨污管道分离及路面修复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①须附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或者提供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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