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环库生态旅游示范路建设(柳陂片)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9.17%自筹资金:0.83%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人民政府,(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 建设规模:柳五路沿线4处节点、宅路分离、地路分离、沿路边沟处理及排污排雨等。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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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柳五路沿线4处节点、宅路分离、地路分离、沿路边沟处理及排污排雨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21 合同估算价:605.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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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 1 项 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万元的类似业绩(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须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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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请于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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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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