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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拥堵智慧化管控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2-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
2.项目名称:菏泽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拥堵智慧化管控平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50万元
5.最高限价:60.50万元
6.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A 菏泽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拥堵智慧化管控平台采购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0.50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注:根据菏财采〔2022〕9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 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 ,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 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
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 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开标截止日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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