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籍田街道石庙村秸秆气化站维修翻新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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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田街道石庙村秸秆气化站维修翻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籍田街道石庙村秸秆气化站维修翻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SC01022420240009
三、采购项目简介:
1. 资金来源/使用性质: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奖补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资金、秸秆气化站租金组成。
2. 采购预算总额:(小写)584000元,(大写)伍拾捌万肆仟元整。
3. 报价方式:施工图预算总额下浮率报价(施工图预算总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额)。
4.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
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6.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名单、行政处罚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预算总额的100%)。
小微企业包含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规模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8.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2024年02月24日00:00:00至2024年03月01日23:59:59(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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