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询项目概要及要求:本项目依照总、分行相关规定,结合我分行的环境特点和要求,需聘请专****公司负责连云港分行本部的员工食堂食材及管理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起始时间为准)。二、合格响应方的基本资质要求(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响应方应自行承诺没有处于停业、歇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状态。 (3)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4)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6)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提供响应方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全套“信用信息报告”,以及“中****网”( http://********/search/cr/)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7)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8)响应方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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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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