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智慧港口等级评价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智慧港口等级评价咨询服务
1.2 招标人: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请登录)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按照中国港口协会《智慧港口等级评价指南 干散货码头》 (T/CPHA 27 — 2023) 和《智慧港口等级评价干散货码头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港口经营人申报智慧港口等级评价自评价报告、支持性材料等进行编写,保证文件的格式、内容符合评价指南和编制指南的相关要求。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中标单位按照中国港口协会《智慧港口等级评价指南 干散货码头》 (T/CPHA 27 — 2023) 和《智慧港口等级评价干散货码头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港口经营人申报智慧港口等级评价自评价报告、支持性材料等进行编写,保证文件的格式、内容符合评价指南和编制指南的相关要求。
2.2 招标预算 ( 元 ) : ¥490000 (含税)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
2.4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至取得智慧港口五星级证书;即合同生效后至参与中国港口协会智慧港口等级正式评审申报及评审全过程结束。
2.5 服务地点: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中国港口协会《智慧港口等级评价指南 干散货码头》 (T/CPHA 27 — 2023) 和《智慧港口等级评价干散货码头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2.7 标段划分: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分公司智慧港口等级评价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依法注册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等。 (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 。
( 3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信息化评价咨询相关的业绩,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体现上述要求的业绩特征。
( 4 )主要人员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5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请于 2024 年 02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 至 2024 年 0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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